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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今年首7個月,接獲880宗有關虐待兒童的案件,當中五成六涉及身體傷害,餘下約四成四為性侵犯案件。
警方及律政司自童樂居事件曝光後,成立「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至今已處理超過200宗嚴重、複雜以及高度敏感的案件。
7.21元朗恐襲中大批白衣暴徒闖入西鐵元朗站,無差別毆打市民導致最少45人受傷,警方今日於打鼓嶺、落馬洲及天水圍再拘捕3名男子,年齡介乎33至60歲,涉嫌非法集結,令涉及元朗恐襲事件被捕人數增至26人,但事發至今警方仍未對被捕人士落案起訴。相反,7.28上環清場後,警方迅速拘捕44人並控以暴動罪及落案起訴。
大律師指從兩宗事件中警方及律政司的處理手法,令人質疑警方及律政司有選擇性執法的嫌疑,因為白衣人隨機襲擊市民的行為形同暴動,但警方只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白衣人,有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則,認為警方及律政司要盡快交代,釋除公眾疑團。
律政司未有尋求外聘法律意見下,公布決定不就UGL事件檢控前特首梁振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休假回港後首度回應,稱涉及律政司內部同事,才會尋求外聘法律意見,強調工作不偏不倚,不會因人而異,希望不要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大律師公會稱,鄭的說法非律政司既有政策。議員批評,有關做法閉門造車,若未有合理解釋,會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及向鄭提出不信任動議。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現已停刊的《爽報》,前年3月在大角嘴弒雙親碎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訪問被告周凱亮,並刊登有關周犯案動機的報道,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和李彭基及兩名採訪記者,先後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兩名時任總編輯早前表明承認藐視法庭,法官區慶祥今判《蘋果日報》及《爽報》分別罰款15萬及25萬;張及李分別9萬及6萬,押後頒下書面理由。
各被告須於14日內繳款;訟費由被告支付,被告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水務署署長林天星指,持牌水喉匠必須按照《水務條例》的要求施工,而水管的焊接物不可含鉛,署方將會與律政司研究對涉嫌違規的水喉匠提出刑事起訴,或作紀律處分。
林天星又指,同一水喉匠承造5個公共屋邨的水管工程,啟晴邨以外,還包括水泉澳邨、屯門的龍逸邨等,水務署會抽驗這些屋邨食水的含鉛量。
律政司就今年6月立法會辯論新界東北發展的前期撥款期間,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事件,落案控告多人,本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控告的人士,控罪包括「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及「違反規限進入立法會人士行為的行政指令」。而一名15歲的黃姓青年就網上流傳有關衝擊立法會的指南,被落案控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將於下月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多名人士分別在昨晚及20日早上接獲警方通知,指律政司已決定落案起訴他們。部分人士下午到中區警署。
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曾輸出豬油到台灣的本港生產商寶源油脂公司,供貨予金寶運貿易公司時指,該批油是飼料用;但金寶運供給台灣強冠時,則指該批油無污染,可以作人造牛油。食安中心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按刑事方向調查。
中年女補習導師與其助手,於去年1月至11月期間,涉嫌幾度襲擊一名8歲的女童,兩名女子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共被控6項普通襲擊罪及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辯方申請毋須答辯,以押後索取文件及指示,及聯絡律政司,裁判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提堂,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補習導師梁碧君(48歲)被控4項普通襲擊罪及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報稱任職托管員的葉慕儀(52歲)則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去年1月至11月期間,兩名被告在梁的住所中襲擊一名8歲的女童,梁則另涉於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故意導致或促使該女童受虐待或受襲擊。
廉政公署就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展開刑事調查,至今未有人被捕。律政司表示,有足夠理據就湯顯明涉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檢展開調查,又認為由廉署調查較警方恰當。而廉署指,會由廉政專員領導一個專責調查小組,負責湯顯明的案件。
律政司罕有地發出稿件,交代如何處理涉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投訴。湯顯明被指濫用公帑宴請及送禮,律政司認為有足夠理據就他涉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 及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的指控進行刑事調查,又認為由廉署調查會比由警方處理較為恰當。因為廉署是處理這類投訴的專責機構,有經驗豐富的專業隊伍,調查涉及失 誤或濫權的投訴,加上現任廉政專員並未涉及任何投訴或指控,能恰當地領導調查工作。
警務處長曾偉雄說,警方2012年1月已通緝佔領中環義工陳玉峰,曾致電她20多次,上她寓所10多次。
曾偉雄表示,他們根據律政司意見,在2012年1月,已發出拘捕陳玉峰的命令,曾20多次用電話聯絡她,並10多次上到她的寓所,但未能成功拘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