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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上月拘捕多人懷疑藉賄賂本港足球隊成員操控賽果,從而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廉署表示按檢控有關罪行的時效規定,今日暫控其中3人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包括時任標準流浪主教練招重文、及深水埗體育會後衛梁羿童,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案提訊。
涉嫌多次掌摑13歲穆斯林男童的35歲非華裔男子,被暫控一項傷人罪,將於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政府再接獲港人懷疑被詐騙到東南亞的求助,截至今早,個案增加至37宗。警方再拘捕多一名29歲男子,令被捕人士增至6人,其中一名30歲男子被控串謀欺詐,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去年上門搜查,在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長子葉瀚林寓所內的電腦,搜出50段兒童色情片段及11張兒童色情相片檔案,控以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告於早前承認控罪。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表示,當中有34段影片屬第4級別,涉及兒童與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原應判囚18個月,但考慮到被告因好奇而犯案,背景良好,獲家人支持,並且認罪,判監8個月。
40歲被告葉瀚林承認於去年10月19日,在舊山頂道的住所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在桌上電腦硬碟及外置硬碟內,儲存50段兒童色情影片及11張兒童色情相片檔案。
廉政公署今日(24 日)落案起訴一名 46 歲女警,指她未經許可先後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及一名打鬥案的被捕人索取共三筆貸款,涉及金額共 109 萬。被告女警隸屬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遭廉署控以三項索取或接受利益罪,下月 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司法機構公布首批被投訴司法人員個案的調查結果。其中8宗是針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當中6宗投訴,總裁判官認為不成立,何俊堯在作出裁決或判刑時,沒有表達含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有針對警務人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總裁判官的結論。
其中一宗投訴不成立的個案,是去年8月11日現任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以社區主任身份在英皇道直播時被捕,與同行男子被控襲警的案件。何俊堯裁決時指,兩名警員證人「態度輕佻及蔑視,作供時猶如置身平行時空、大話冚大話」,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作為裁判官,有權按席前證供就各證人的可信性作出評論和裁斷,他的分析是以案中證供作為基礎和依歸,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出現針對警務人員表面偏頗的情況。
律政司就今年6月立法會辯論新界東北發展的前期撥款期間,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事件,落案控告多人,本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控告的人士,控罪包括「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及「違反規限進入立法會人士行為的行政指令」。而一名15歲的黃姓青年就網上流傳有關衝擊立法會的指南,被落案控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將於下月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多名人士分別在昨晚及20日早上接獲警方通知,指律政司已決定落案起訴他們。部分人士下午到中區警署。
中年女補習導師與其助手,於去年1月至11月期間,涉嫌幾度襲擊一名8歲的女童,兩名女子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共被控6項普通襲擊罪及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辯方申請毋須答辯,以押後索取文件及指示,及聯絡律政司,裁判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提堂,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補習導師梁碧君(48歲)被控4項普通襲擊罪及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報稱任職托管員的葉慕儀(52歲)則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去年1月至11月期間,兩名被告在梁的住所中襲擊一名8歲的女童,梁則另涉於去年10月至11月期間,故意導致或促使該女童受虐待或受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