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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控方昨日交代上星期六才破解其中一名被告鍾錦麟手機提取資料,辯方向法庭表示,手機資料不少仍在檢視,尚未能索取法律指示。何桂藍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則表示,因自己不識中文進度較慢,希望下星期才開始傳召鍾錦麟,《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押後案件至下星期四續審。
8名男子涉嫌參與前年7.21元朗事件,被控暴動等罪,其中6名受審的被告被控暴動,全部表證成立,案件明日續審,第6被告吳偉南將出庭自辯,並會傳召3名辯方證人,其餘被告則傾向不作供。
8名被告分別為王志榮、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他們分別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其中林觀良和林啟明早前承認暴動罪,有意圖而傷人罪就獲控方同意在法庭存檔。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現已停刊的《爽報》,前年3月在大角嘴弒雙親碎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訪問被告周凱亮,並刊登有關周犯案動機的報道,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和李彭基及兩名採訪記者,先後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兩名時任總編輯早前表明承認藐視法庭,法官區慶祥今判《蘋果日報》及《爽報》分別罰款15萬及25萬;張及李分別9萬及6萬,押後頒下書面理由。
各被告須於14日內繳款;訟費由被告支付,被告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