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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遭還押 20 日後,昨日獲高等法院「指定法官」批准保釋。中聯辦控制的《文匯報》和《大公報》今日隨即向法庭發炮,《文匯報》社評抨擊法庭批准黎保釋決定是「有違法理傷害法治」。《大公報》社評質疑,法庭是否「欲製造最大逃亡事件?」
前特首、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晚也在 facebook 以「法官又錯了」發表評論,指黎潛逃的機會極高,「黎智英又被准保釋。我認為黎智英潛逃的機會極高,因為只有離開香港,他才可以繼續在『國際戰線』攻擊中國。如果他逃離香港,決定准許保釋的法官要負責嗎?」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現已停刊的《爽報》,前年3月在大角嘴弒雙親碎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訪問被告周凱亮,並刊登有關周犯案動機的報道,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和李彭基及兩名採訪記者,先後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兩名時任總編輯早前表明承認藐視法庭,法官區慶祥今判《蘋果日報》及《爽報》分別罰款15萬及25萬;張及李分別9萬及6萬,押後頒下書面理由。
各被告須於14日內繳款;訟費由被告支付,被告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